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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简介

中国化学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化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情况下每四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会员代表大会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会员代表按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规定进行推选,本届理事是当然会员代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本会重大工作方针和重要决策,职责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和财务报告,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决定本会终止及其它重大事宜。

历届大会

通知公告 更多

 

 

重要日期

事宜

时间节点

中国化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2018年12月28-30日

关于召开中国化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年11月14日

理事候选人/会员代表登记表纸质版材料收集

2018年11月10日截止

理事候选人/会员代表电子信息录入

2018年10月26日开启

  中国化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三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  

2018年10月15日截止

中国化学会新一届理事单位邀请

2018年9月30日截

理事候选人/代表登录

请输入姓名和会员证号后6位

 

相关下载

 中国化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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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中国化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三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化会字(2018)29号文-女委会、青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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