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暨冬令营省队队员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7日 来源:中国化学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队的选拔应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工作应在本省(级)化学会领导下进行,选拔的办法、要求、程序等内容应该公开。参加省队选拔的学生必须是获得当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一等奖的学生。

三种选拔办法如下:

第一种,鼓励选拔通过追加理论考试和化学实验考试或者追加实验考试进行二次遴选,决定省代表队组成。初赛成绩占40%,本省选拔期间的理论考试成绩占30%,实验考试成绩占30%。只追加实验考核,初赛成绩为60%,实验考核成绩占40%。

第二种,只采取追加理论考试进行选拔的。总成绩加合,初赛成绩不少于60%、理论考试成绩不高于40%。

第三种,按照学生的初赛成绩依次由高至低获得参加决赛资格。若有学生放弃,必须依次递补,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和影响。

上述3种选拔办法,各省可以根据本省情况自行决定选择三种办法之一进行选拔,选择后的选拔办法报中国化学会竞赛委员会备案,不得更改,并严格执行。如需调整,应在下一届初赛之前提出调整。

2019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的省队队员选拔办法见下方列表。其中有个别的省,调整了省队队员选拔办法;部分省又重新报备了选拔办法;未进行调整和重新报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仍执行以往报备的选拔办法。

 

序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选拔办法

备注

1

北京市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2

上海市

第二种

2019年报备

3

天津市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4

重庆市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5

河北省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6

山西省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7

内蒙古自治区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8

辽宁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9

吉林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10

黑龙江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11

陕西省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12

甘肃省

第二种

2019年报备

13

宁夏回族自治区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15

山东省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16

江苏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17

浙江省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18

安徽省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19

江西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20

福建省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21

河南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22

湖北省

第一种

2019年报备

23

湖南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24

广东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26

四川省

第二种

2019年报备

27

贵州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28

云南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29

海南省

第三种

2019年报备

30

西藏自治区

第三种

2018年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