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张存浩化学动力学奖奖励条例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化学动力学学科的发展,奖励在分子反应动力学、激光化学及相关研究领域做出优异成绩的青年科学工作者,特设立“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奖”,该奖项包括“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青年科学家奖”、“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奖”。

“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青年科学家奖”是奖励在分子反应动力学、激光化学及相关领域研究中做出创造性成果、为我国化学动力学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青年化学动力学工作者。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与全国化学动力学会议同步,每次评选一人(年龄在45岁以下,评选当年12月31日前不超过45岁),评选工作由中国化学会化学动力学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选结果经中国化学会审核批准后,在全国化学动力学会议上公布获奖人,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奖”是奖励研究生就读期间,在分子反应动力学、激光化学及相关领域研究中做出具有一定创造性成果、成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与全国化学动力学会议同步,每次评选2人(在读博士研究生,评选当年12月31日前在读),评选工作由中国化学会化学动力学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选结果经中国化学会审核批准后,在全国化学动力学会议上公布获奖人,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二条

“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奖”的评选工作从当届全国化学动力学大会召开年的年初开始,候选人由中国化学会化学动力学专业委员会推荐提名,被推荐人需填写“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奖”申报表(见附件1和2,可从中国化学会网站上下载),并于全国化学动力学会议当年的5月31日前报送中国化学会化学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常设秘书处(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457号,邮编116023)。

第三条

中国化学会化学动力学专业委员会设立由7名来自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化学动力学领域的7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的“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奖”评审委员会,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将分送给评审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确定最终获奖人名单,评选结果将报送中国化学会审核批准。

“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青年科学家奖”获奖者在当年的全国化学动力学会上领奖,并作大会邀请报告;“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奖”获奖者在当年的全国动力学会上领奖,并作口头报告。

第四条

“中国化学会 张存浩化学动力学奖”奖励基金的筹集(非盈利性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存浩先生、多年的同事沙国河院士及曾受教于先生的学生们的资助,也接受从事化学动力学研究的全国科研院所、产业部门及个人的赞助。奖励基金由中国化学会化学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常设秘书处管理,并负责向中国化学会和化学动力学专业委员会报告基金的财务状况。

2017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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