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来源:中国化学会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提升国家自有技术创新能力,山东省乐安慈孝公益基金会发起并设立“京博科技奖”。本奖项是由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助,委托中国化学会评审的全国行业科技大奖。
京博科技奖下设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和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奖(以下简称“博士奖”)4项子奖。根据《京博科技奖条例》(附件1),现启动本年度京博科技奖4个奖项的提名和申报工作,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现就2026年度京博科技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京博科技奖下设奖项名称、授奖人数及奖金如下:
京博科技卓越奖:奖励设置1人,奖金100万元;
京博科技创新奖:奖励设置1人,奖金80万元;
京博科技进步奖:奖励设置1人,奖金60万元;
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奖:奖励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具体如下:
金奖:1-2人,奖金50万元/人
银奖:5人,奖金30万元/人
铜奖:10人,奖金10万元/人
注:1.获奖博士的导师和博士生按6:4的比例分配奖金。
2.金奖中1名授予在工程应用或成果转化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
二、评选条件
京博科技奖面向中国境内从事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生产、科研、设计、应用的科技工作者。
京博科技奖候选人提交材料中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应是本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实施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视为完成人。
(一)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党,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伦理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科学技术学习、研究和实践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在中国境内从事化学化工与材料方向的科研工作,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京博科技卓越奖评选条件
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了重大社会价值或经济效益。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京博科技创新奖评选条件
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国内外首次发明或发现,技术思路独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领先水平,推动了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的进步,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价值。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京博科技进步奖评选条件
在产业技术升级和革新的过程中,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显著推动作用并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或社会价值。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奖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党,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伦理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科学技术学习、研究和实践中做出重要贡献。
2. 专业研究领域涉及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前沿的基础类专业和工程类专业,有重要理论价值或重大应用前景。研究的项目/课题产生了一定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3. 研究领域为基础类的博士征集范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在中国境内获得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及相关学科中国籍博士学位证的博士。研究领域为工程类(含毕业后研究领域)的博士征集范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在中国境内获得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及相关学科中国籍博士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的项目/课题已经取得了一定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时间参考学位证落款时间)
三、申报方式
(一)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由院士提名
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候选人来源实行提名制。由化学化工与材料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每位院士每届可以提名不超过2名候选人。一次提名两届有效,所提名候选人年龄应符合当届要求方可成为有效候选人。
(二)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奖由个人申报
博士奖由博士本人申请,本人导师推荐,并经所在就读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每位导师可推荐1位博士。
四、材料报送
(一)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
院士提名人将被提名人基本信息和提名意见填写在附件2或附件3《提名表》中,并通过个人邮箱于2026年9月8日前将《提名表》word文件发送至京博科技奖邮箱jbkjj@chambroad.com。
京博科技创新奖和京博科技进步奖被提名人得到提名后,需填写附件4《2026年度京博科技创新奖/进步奖候选人信息表》,完善个人信息并将word文件于2026年9月10日前发送至京博科技奖邮箱jbkjj@chambroad.com。京博科技卓越奖被提名人无需补充个人信息表。
(二)博士奖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1. 2026年8月31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
登录京博科技奖(https://www.jingbokejijiang.com/)或中国化学会(https://www.chemsoc.org.cn/)官方网站,进入京博科技奖-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奖申报与推荐系统,申报人和推荐导师在线完成奖励申报及推荐工作。申报人于2026年8月31日前按照要求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系统将自动向其本人博士导师发送推荐意见邀请函,导师根据邀请函提示于2026年9月8日前在线完成推荐意见。
2. 2026年9月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
申报人在线完成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竖向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原件),申报人本人签字及就读单位盖章后,于2026年9月8日前寄送至京博科技奖秘书处(只需要邮寄签字盖章版本《申报表》,其他支撑性材料不需要邮寄)。
请申报人确保纸版材料内容与网络提交信息一致,可做格式修改,不可做内容变动。申请材料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
申报人个人提交奖励申报,推荐导师提供推荐意见,并得到(就读/工作)单位同意,视为有效候选人。
3.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2026年度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奖申报表》。
2)《个人学术成绩陈述》(附件5或6)。限2000字以内,所述内容不体现本人姓名及导师姓名。内容包括:
i. 博士就读以来,研究工作内容及所取得成绩,开展工作的意义、特色和取得的创新创造性成果;
ii. 个人或同行评述,对所开展工作在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方面所产生的贡献;
iii. 工程转化阶段的具体进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在研究过程中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在此研究中个人的具体贡献、下步的推广计划。(工程类博士需陈述工程应用转化成果,具体见附件6)。
3)其他支撑性材料,包括如下:
i. 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
ii. 博士授予照片或免冠照片;
iii. 科研项目、发表文章、授权专利、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
iv. 博士论文全文。
上述支撑性材料需提交两个版本:原文件完整版;隐藏导师及本人姓名版(均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五、联系方式
材料接收及相关咨询,请联系京博科技奖秘书处
联系人:潘小燕
电话:0543-2515936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致泰广场B座17楼
邮编:256500
本次奖励申报、评审等工作不向提名人、申报人和推荐人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京博科技奖条例》
京博科技奖组织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