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5日 来源:中国化学会

各学科/专业委员会、女化学工作者委员会、青年化学工作者委员会、单位会员、省级学会、各学会理事: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联合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2〕11号),中国化学会具备提名“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资格。现面向各遴选单位及各位理事开展本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遴选

中国化学会委托分支机构、单位会员、省级学会和学会理事在本专业领域、单位和地区范围内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抗击新冠疫情、服务乡村振兴等感人事迹,遴选具有“最美科技工作者”条件的候选人并报送至中国化学会。

(一)遴选单位

1. 分支机构:具有遴选资格的分支机构包括中国化学会所属的学科/专业委员会、女化学工作者委员会和青年化学工作者委员会。所遴选候选人须为本学科、专业或人才领域内具备候选人推选条件的专家、学者。

2. 单位会员:具有遴选资格的单位会员包括中国化学会理事单位和团体会员单位。所遴选候选人须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具备候选人推选条件的科研人员。

3. 省级学会:具有遴选资格的省级学会包括与中国化学会有工作关系的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化学/化学化工学会,不包括中国化学会海外分会。候选人须为在本会所辖地区相关科研单位工作的符合候选人推选条件的专家、学者。

4. 学会理事:每位理事可在本学术研究领域、地区、单位等广泛遴选,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每个遴选单位及每位理事可向学会推荐1-2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三)遴选办法

1. 遴选单位须通过民主原则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倾斜。

2. 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省级学会须通过相关负责人邮箱发送《中国化学会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方可生效。分支机构负责人包括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单位会员负责人是指已在学会报备的指定负责人;省级学会负责人是指省级学会理事长。

3. 理事通过个人邮箱发送《中国化学会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4. 被推荐人的《中国化学会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仅提交电子版即可,无需另送纸版。

二、遴选标准

1. 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 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 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4. 面向基层。各地方、各单位、各全国学会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

5. 推荐人选中院士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择优提名

学会组织成立推选专家委员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择优确定2名2022年度“最美科技工作者”上报候选人提名至中国科协。

四、推选材料报送要求

各遴选单位及各位理事须在2022年4月20日前通过负责人或理事邮箱发送《中国化学会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至邮箱:yuehe@iccas.ac.cn,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鹤

电话:010-82449177-885

邮箱:yuehe@iccas.ac.cn

 

附件:中国化学会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中国化学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