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二届“中国化学会-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中国化学会与阿克苏诺贝尔(Alfred Nobel)公司共同设立“中国化学会-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奖”。

根据本项奖励条例的规定,我会于2011630日起开始受理第二届“中国化学会-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奖”候选人的申请。

请本会理事、学科或专业委员会、各地方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根据奖励条例要求(条例见附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作为第二“中国化学会-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奖候选人

一、奖励的范围及标准

推荐范围、标准以奖励条例为准。该项奖励将授予在上述科学领域成绩斐然、颇有建树,对经济建设和科学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化学工作者

二、推荐办法

候选人须经过理事两人以上共同推荐。其中每位理事只能参与推荐一名。每个学科或专业委员会、地方学会可以推荐2名,但被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不得重复。团体会员单位可以推荐1名。

三、 奖励的评审与颁发

奖励评审工作由中国化学会组成独立的评审委员会主持,并遴选出获奖者。经中国化学会和阿克苏诺贝尔公司确认后,正式公布。

奖励颁发仪式将安排于中国化学会第28届学术年会期间(20124,四川大学)。获奖者应该在学术年会上宣读其获奖的成果报告。

奖励的内容包括:奖励证书和奖金(金额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

四、 提交申请材料要求

1. 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向中国化学会提交书面材料。其材料应列出本人的研究工作成果,其中突出的成就和贡献应提供原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工作需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2. 被推荐候选人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推荐书(包括英文介绍摘要)以及曾公开发表的原始论文或专利,候选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本;

3.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1815日,逾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请寄至中国化学会秘书处,电子版本材料请发至联系人电子信箱;

4. 非中国化学会会员在成为候选人后请办理入会手续。

联系人:白温路,电话:010-62564020 E-mailwlbai@iccas.ac.cn;邮寄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国化学会;邮编:100190

附件1:中国化学会-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奖条例

附件2:中国化学会-阿克苏化学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