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关于授予“国际化学年在中国”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

化会字[2011]第59号

  为彰显化学为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促进公众对化学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年轻人对化学未来发展的兴趣与热情,联合国将2011年定为“国际化学年”。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等国家部委的支持和帮助下,中国化学会积极组织并发动全国范围的学术团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于2011年全年在全国范围内积极举办系列“国际化学年在中国”宣传、科普、学术活动。2011“国际化学年”行将结束,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化学会和各省、市、自治区化学/化学化工学会、学科/专业委员会以及团体会员单位成功举办了各种丰富多彩的化学宣传和普及活动150余项,得到了全国的化学工作者、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表率作用,鼓励相关单位继续推动化学宣传与普及工作,中国化学会决定,在各省、市、自治区化学/化学化工学会、中国化学会学科/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对积极筹划并开展“国际化学年在中国”活动的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等42个单位予以表彰,授予“国际化学年在中国”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附件: “国际化学年在中国”先进单位名单

                          中国化学会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