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关于征集“典赞·2023科普中国” 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来源:中国化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按照科协办发普字〔2023〕13号文件要求,中国化学会组织征集“典赞•2023科普中国”参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

学会本次征集、遴选包括以下项目:

1. 年度科普人物分为科研科普类、基层和社会科普类两类,两类均含科普团队,可同时申报,详细申报条件见附件。

2. 年度科普作品分为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片、科普展览三类。

年度科学传播事件、年度科学辟谣榜通过大数据筛选分析及专家评审产生,不接收申报和推荐。“科普中国最高荣誉称号”无需单独申报,由中国科协等从推荐和提名申报的科普人物中深入挖掘,由专家综合评议推选,如无合适人选将轮空。

二、参评项目报送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参评方式

学会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学会、各单位会员原则上每个项目类别推荐一个,人物类或作品类推荐总数不超过五个。

近五年内已入选年度科普人物(即“典赞·2018科普中国”至“典赞·2022科普中国”期间入选,不包括获得提名的科普人物)的不再参评。

(二)报名方式

各推荐单位填报并提交本通知附件中的《“典赞•2023科普中国”活动推荐表》,并于2023年9月12日前将由推荐单位盖章或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的pdf版,发送至邮箱lichangccs@iccas.ac.cn。如有其他必要说明材料,一同提交。

三、评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推荐、征集的各项内容进行遴选。

(一)专家遴选。学会对推荐的内容进行遴选。之后遴选出每个项目推荐名单(不超过五个)。

(二)大数据分析。初评结果将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大数据分析获取其网络关注度信息。

(三)公示。初评结果将通过中国化学会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提交至中国科协。

 

联系人:李昶

联系电话:010-82449177-884

邮箱:lichangccs@iccas.a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二号

 

附件:1. “典赞·2023科普中国”活动基本推荐条件

            2. “典赞·2023科普中国”活动推荐表

 

 

中国化学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