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度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本会理事:
各学科、专业委员会:
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推荐2012年度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通知(科协学函[2012]7号)”精神 ,从即日起,本会开始受理推荐2012年度创新研究群体的申请。

  按照中国科协要求,参加中国科协推荐评选工作的候选群体由各全国学会、各省级科协推荐产生。本会可向科协推荐相关部、委、局(总公司)所属研究院所或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一个,参加中国科协评审。经中国科协评审获得通过的群体将被推荐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参加下一轮的评选。本会理事所在单位及团体会员单位可向本会推荐本单位的研究群体,申请候选创新研究群体。本会学科、专业委员会若推荐本领域研究群体,请协助通知该群体所在单位,向学会提出申请。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申请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原则上一个单位可推荐一个研究群体。

一、 推荐原则:

  1.各单位推荐的候选群体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第二条所列各项条件。

  2. 推荐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明确科学目标的研究群体。

  3. 对学科交叉性强、有明显创新潜力的群体以及在环境艰苦的西部坚持开展基础研究的群体给予一定的关注。

二、推荐程序:

  1.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等规定,按照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撰写申请书,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请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使用2012年新版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资助类别选择“创新研究群体”;申请代码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查阅。

  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的材料外,候选群体须填写《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简表》(附件1)。请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 请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的候选群体进行严格审查,对该群体的科研业绩和拟开展的工作做出评价,填写推荐意见(附件2)。

  3. 请申请创新研究群体的单位将申请书电子版(光盘)和纸质材料推荐意见一式五份(其中签字盖章的原件至少两份),连同《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简表》、《候选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于2012年2月18日前报送(邮寄)至本会,逾期不予受理。

  4. 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候选群体进行评审,评审获得通过的群体将被推荐到中国科协,参加下一轮的评选。

  特此通知

中国化学会

2012年2月7日

联系人:邓春梅
电话:010-62625584
传真:010-62568157
电子信箱:cmdeng@iccas.ac.cn
地址:北京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国化学会(邮编:100190)

通知全文:关于推荐2012年度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通知-中国化学会.pdf

附件1: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简表.doc

附件2:候选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单位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