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内学术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9日 来源:中国化学会

各学科/专业委员会、女化学工作者委员会、青年化学工作者委员会,各单位会员:

学会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25年度国内学术活动的申报,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拟于2025年度举办,由中国化学会(含分支机构)主办,或与单位会员及其他学术团体、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主办的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包括:

1. 学科、专业领域的连续性学术会议;

2. 面向学科发展前沿、交叉、热点的前瞻性研讨会或论坛;

3. 其它全国性的学术活动等。

对于“国内会议暨国际会议”,必须按国内和国际会议的申报要求分别申报。

二、申报指南

请根据中国化学会主办国内学术活动申报样表(附件1),每项活动填报一份。学会秘书处将汇总申报材料,提交本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审定,列入2025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学会将向批准举办的会议发放《会议委托函》。

凡未申报或未被列入计划的会议,不得以本会(含分支机构)名义举办。

每项学术活动请通过“中国化学会分支机构管理系统”上报,待学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委员会再下载、打印申报表格。扫描经主任委员签字、共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并在系统内上传,学会复审通过后,出具会议委托组织函。会议按照学会管理要求开展组织筹备等后续工作。

“中国化学会分支机构管理系统学术活动管理部分”操作指南请见附件2。系统管理账号和密码已发送给负责人,如忘记可以找回。务请于2024年1130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1. 为提高学术交流质量,提升为会员服务水平,打造中国化学会学术会议品牌,加大学术活动宣传力度,要求中国化学会(含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会议使用“中国化学会会议管理系统”,相关介绍及使用申请可以在分支机构管理系统查看。

2. 根据上级要求,由中国化学会(含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活动,注册费应统一由中国化学会秘书处收取并管理。如有共同主办单位,可与共同主办单位协商管理会议财务。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化学会主办学术会议管理条例》或咨询秘书处。

3. 会议切忌铺张浪费,须严格按照国家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4. 凡本会会员及学生会员,注册费应分别给予不少于20%和30%的优惠;本会单位会员,参与会议展览或赞助应给予不少于20%的优惠。

 

联系人:鞠华俊博士

E-mail: juhuajun@iccas.ac.cn

电话: 010-82449177-88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附件:1.中国化学会主办国内学术活动申报表

           2.中国化学会分支机构管理系统学术活动管理操作指南

 

 

中国化学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