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关于实施第十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来源:中国化学会

各位学会会员: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4〕2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科协创函平字〔2023〕56号)有关要求,中国化学会即日起启动第十届(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征集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

2.年龄32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可在34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

3.未入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

4.热爱并致力投身于化学科研事业;具有独立开展化学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5.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严把政治关和学术道德关,向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从事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需在学会官网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chemsoc.org.cn/award/apply/,样表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三、工作流程

中国化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按照自荐、初选、答辩、实施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自荐。中国化学会向本会会员发布“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启动申报工作。本会会员根据申报条件自愿在学会官网申报,重点阐述个人科研工作及业绩、未来三年的主要规划与目标。

2.初选。学会秘书处收集申报材料后,组织小同行专家进行初评,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人名单,并予通知。

3.答辩。学会拟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组织召开“学术沙龙”,组成专家委员会,听取候选人报告,专家评议并最终产生“被托举人”。

4.实施。确定“被托举人”后,学会对“被托举人”予以每年10万元资助,稳定支持三年,并根据“被托举人”实际需求,制定培养方案。利用学会智力资源和学术平台、国际交流平台等,建立长效沟通、服务机制,助力“被托举人”成长。

四、中国化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立冬、岳鹤

电子邮件:hanlidong@iccas.ac.cn;yuehe@iccas.ac.cn

联系电话:010-82449177-883、88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国化学会

邮政编码:100190

 

附件:中国化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样表)

 

 

中国化学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