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中国化学会-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奖设立于2009年12月,至今已颁发二届。
根据双方设奖协定,我会自即日起受理“第三届中国化学会-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奖”候选人推荐工作, 请本会理事、学科或专业委员会、各地方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根据奖励条例要求(条例见附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作为第三届“中国化学会-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奖”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及标准
依据奖励条例,凡从事高分子合成、高分子物理、高分子材料表征、胶体化学、绿色化学、新型材料科学,及其他与涂料相关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均可参加评选。
该项奖励将授予在上述科学领域成绩斐然、颇有建树,对经济建设和科学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化学工作者。
二、推荐办法
本会理事、学科或专业委员会、各地方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根据奖励条例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作为第三届“中国化学会-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奖”候选人。
候选人须经过理事两人以上共同推荐。其中每位理事只能参与推荐1名。每个学科或专业委员会、地方学会可以推荐2名,但被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不得重复。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1名。
三、 奖励的评审与颁发
奖励评审工作由中国化学会组成独立的评审委员会主持,并遴选出获奖者。经中国化学会和阿克苏诺贝尔公司确认后,正式公布。
本届奖励评出获奖者3名。颁发给获奖成果的最主要的承担者,若无入选者,可以空缺。
奖励颁发仪式将安排在中国化学会第29届学术年会期间(2014年8月,北京大学)。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金额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
四、 候选人提交材料要求
1. 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向中国化学会提交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应为本人的研究成果,其突出的成就和贡献须提供原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工作需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出具相关的是否涉密的证明;
2.被推荐的候选人提交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书、英文介绍的摘要,以及曾公开发表的原始论文(4-6篇)或专利(装订成一册,一式二份),候选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本;
3. 候选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 候选材料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
5.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候选人材料请寄至中国化学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收件人:白温路,E-mail:wlbai@iccas.ac.cn;电话:010-62564020
邮寄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国化学会;邮编:100190
6. 非中国化学会会员在成为候选人后请办理入会手续。
专此通知
中国化学会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