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关于组织征集中国科协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2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科技成果交流与应用,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构筑国家级、精品化、专业化的创新科技成果交流合作平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2016年5月,中国科协、九三学社中央、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将在广州市共同举办“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科交会”)。根据通知精神,中国化学会现组织征集参展项目。现就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下旬,会期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382号)。

二、参展条件

1.所申报参展项目需经单位认可后,由单位统一推荐;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研发能力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

2.参展项目应为汽车、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仓储物流、人工智能、农业等领域创新成果或应用技术成果。

3.参展项目在技术水平上应具备创新性和先进性,应是本学科、本专业领域近年来最新科技创新成果,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技术价值和技术水平有所提高。

4.参展项目应具备较高实用性和成熟度,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条件,知识产权归属明确,且拥有者同意推广,并且符合科学规律、具有实施条件、能满足社会需求,经济价值高。

三、费用说明

1.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用(限重量2吨以内,尺寸小于1.5米×2米×2米)、展览场地租赁费、标准展位制作费由科交会组委会承担(具体见相关规定)。

2.所有参展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参展单位自理。

3.科交会组委会将根据经费预算,对参展项目单位、组织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展览形式及展会内容等详见“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简介”(附件1)。

2.申报方式:将“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征集表”(附件2)-发送至中国化学会秘书处(邮箱:wangyr@iccas.ac.cn),中国化学会审核后按照要求统一报送至中国科协。

3.参展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224

五、联系方式

中国化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王亚茹

电 话:010-62625584

电子信箱:wangyr@iccas.ac.cn

附件:1.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简介

2.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征集表

3.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补助暂行办法

4.第一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流会回顾

中国化学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