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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会关于实施2018-2020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来源:中国化学会

各位会员: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第四届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学字〔2018〕15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中国化学会即日起启动新一轮“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征集工作。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由中国科协2015年起实施,围绕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学会(学会联合体),对200名左右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为青年科技人才创造成才机会、指引发展方向,以期形成具有科协系统特色的人才发现、培育、评价工作体系,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中国化学会于2015年成为该工程首批立项单位,已连续实施三届。入选的“托举人才”由学会专门制定详细的托举方案,并配备学术导师和青年科学家之友,均已取得显著“托举”成果。根据中国科协相关工作部署,中国化学会将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2018-2020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拟在符合条件的中国化学会会员中,采取“自荐”和“海选”方式,确定有效候选人。

一、申报条件

1. 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

2. 年龄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未获得过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的人选(包括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

4. 热爱并致力投身于化学科研事业;具有独立开展化学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需在学会官网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chemsoc.org.cn/award/apply/),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7日。

三、工作流程

中国化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按照自荐、初选、答辩、实施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 自荐。中国化学会向本会会员发布“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启动申报工作。本会会员根据申报条件自愿在学会官网申报,重点阐述自荐理由、科研思路、职业生涯规划以及所需“托举”内容。

2. 初选。学会秘书处收集申报材料后,组织小同行专家进行初评,确定邀请参加现场答辩候选人名单,并予通知。

3. 答辩。学会拟将于11月上旬组织召开“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沙龙”,组成专家委员会,听取候选人现场报告,专家评议并最终产生“托举人才”。

4. 实施。确定“托举人才”后,学会拟自2018年起正式实施。对“托举人才”予以每年15万元资助,稳定支持三年,并根据“托举人才”实际需求,制定培养方案。利用学会智力资源和学术平台、国际交流平台,建立长效沟通、服务机制,助力“托举人才”成长。

四、中国化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立冬,邓春梅

电子邮件:ccsyouth@iccas.ac.cn;hanlidong@iccas.ac.cn

联系电话:010-82449177-883/8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国化学会

邮政编码:100190

 

 

中国化学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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