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转组织关系说明
2017年11月21日

接收:

1、中科院京区系统:调入党员持原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科院化学所党委”),到所综合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持证明到所内接收单位党支部。

2、非中科院系统或中科院非京区系统:调入党员持原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先到院京区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接收介绍信(台头写“中科院京区党委组织部”)。由中科院区党委组织部再开具转到中科院化学所党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凭此介绍信到所综合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持证明到所内接收单位党支部。

转出:

首先由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转出证明(写明调到何单位、党费已缴至何年何月,此人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然后到综合办理相关手续。

(1)调至院京区所属单位,所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可直接至接收单位即可。

(2)调至非中科院系统或中科院非京区系统,持化学所党委开具的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院京区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院京区党委组织部再转到接收单位党委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