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化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情况下每四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会员代表大会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会员代表按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规定进行推选,本届理事是当然会员代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本会重大工作方针和重要决策,职责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和财务报告,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决定本会终止及其它重大事宜。[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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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8日,中国化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京隆重召开。大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国化学会第三十届理事会领导班子、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会员代表等共计320余人参加会议。副理事长丁奎岭和于吉红分别主持开幕式和闭幕式。
事 宜 | 时间节点 | 状 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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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
2022年12月18日 | 已完成 |
关于召开中国化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
2022年12月1日 | 已发布 |
理事候选人/会员代表登记表纸质版材料收集 |
2022年11月15日截止 | 已完成 |
理事候选人/会员代表电子信息录入 |
2022年11月5日 | 已完成 |
关于推荐中国化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三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
2022年10月25日截止 |
已完成 |
中国化学会新一届期(2023-2026年)理事单位邀请 |
2022年9月15日截止 |
已完成 |